沪科〔2025〕25号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根据《上海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与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市科委组织开展2025年度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符合《上海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与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所规定条件的社会力量兴办的新型研发机构,二、申报内容备案申请表以及机构在公共研发属性、研发投入、人才队伍、研发基础条件、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证明材料,申报单位通过上海科技管理平台(https://svc.stcsm.sh.gov.cn/)进入“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报页面,按要求填报申请材料,2.申报单位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并对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3.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5年3月7日16:00,区科技主管部门通过上海科技管理平台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5.市科委将组织开展复核并确定拟备案名单,四、结果公示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备案名单,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25年2月7日【原文下载】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