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氢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关于支持本市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沪发改规范〔2021〕10号)、《关于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第二年度考核情况的通知》(沪财企〔2024〕58号)文件精神,拨付中央、市级、区级奖励资金共计4224万元,其中中央奖励资金2112万元、市级奖励资金1056万元、区级配套资金1056万元,待中央、市级奖励资金下达后统一拨付,经青浦区经委2025年第2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按照规定拨付本次上海市燃料电池示范应用项目奖励资金,共计4224万元,特此通知,上海市青浦区经济委员会2025年1月20日相关附件青经发〔2025〕4号青浦区经委关于拨付上海市燃料电池示范应用奖励资金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