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中国(象山)视听产业园高水平建设促进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象山县人民政府2025年1月26日关于推动中国(象山)视听产业园高水平建设促进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壮大产业集聚规模,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促进影视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精神,宁波市影视文化产业区内落户的影视文化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最高补助限额每年不超过20万元,对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0万元、5000万元、1亿的规上影视文化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推动影视、动漫、传媒等传统文化内容产业的数字化发展,鼓励支持影视文化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或备案立项方的影视作品在海外发行,每家企业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对获得全国、浙江省、宁波市“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的影视文化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的原创影视作品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影视文化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的且在象山取景拍摄的原创电视剧,由影视文化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的,对影视文化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对影视文化企业用于影视文化产业项目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