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1月9日关于推动工业商贸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一、实施“转企升规”激励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给予每户企业10万元补助、每户个体工商户5万元奖励,2024年农产品加工企业主营业务销售收入首次超过8000万元的,对2024年主营业务在成渝两地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的规上工业企业,四、支持企业创新发展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按照首次认定、重新认定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五、实施消费促进活动激励对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六、实施商贸服务业企业经营增长激励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规(限)上商贸服务业企业当年完成销售额或营业收入200万元—1000万元(不含)的,给予5万元奖励(批发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七、实施外贸增长激励对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给予企业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九、支持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