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湛府〔2021〕31号)、《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粤人社规〔2021〕12号)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湛江市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现将审查符合贴息条件的湛江市泰达汽车商贸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公示期:2022年1月14日至1月20日,联系单位:湛江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联系电话:3119274、3119279,附件: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名单1.14.xlsx湛江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