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中小〔2025〕7号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重庆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根据《重庆市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管理办法》(渝经信中小〔2024〕12号),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度重庆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申报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应在县(区)级区划范围内,由所在地区(县)经济信息委作为申报主体,由区(县)经济信息委填写《重庆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附件2),择优确定拟予认定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名单并在市经济信息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市经济信息委确认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四、有关要求(一)各区(县)经济信息委要根据《重庆市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管理办法》,(二)各区(县)经济信息委要高度重视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培育和申报工作,对认定的重庆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三)申报主体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四)请区(县)经济信息委将申报材料一式2份连同《2025年度重庆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汇总表》(附件3)于2025年2月28日(星期五)18:00前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云杉南路12号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附件:1.重庆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认定标准2.重庆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3.2025年度重庆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汇总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5年2月5日(此件公开发布)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