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促进就业创业补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就〔2018〕46号)的有关要求,经审核,现对符合本市相关政策规定,2025年1月申请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利息补贴、初创期创业组织社会保险费补贴、初创期创业场地房租补贴相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对附件所列补贴对象享受创业补贴方面有情况反映,请直接与我单位联系,1、公示时间:2025年2月6日~2025年2月11日2、联系地址:莘凌路130号邮编:2011993、联系电话:33885220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2月6日相关附件关于拨付1月创业补贴资金的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