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射洪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市长奖(以下简称“市长奖”)是由市政府设立的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的最高荣誉奖,第三条射洪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市长奖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奖励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统筹协调评审活动,第六条市长奖分为青少年科技竞赛项目奖、十佳科技辅导员(优秀科技辅导员)奖、青少年科技教育先进学校奖及奖励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奖项,(一)青少年科技竞赛项目奖主要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青少年科学影像活动)”获得遂宁市一等奖及以上等级奖的学生、教师作品,获得遂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市长奖奖励委员会认可的其它比赛类获奖项目,(三)青少年科技教育先进学校奖主要评选在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校(每年评选表扬学校不超过5个),(一)参加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青少年科学影像活动)获奖作品全国一等奖:学生5000元,(四)参加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辅导员项目获奖作品全国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500元、三等奖2000元,(六)获得遂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市长奖奖励委员会认可的其它比赛类获奖项目的奖励,参照遂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市长奖奖励标准执行,(七)评选为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先进学校的单位奖励10000元,在参加全国、全省、遂宁市青少年科技竞赛中获得由本管理办法第七条奖励标准认可的获奖项目,辅导的学生或教师个人在国、省、遂宁市市长奖评选认定项目中获得由本管理办法第七条奖励标准认可的获奖项目,市长奖参评学校条件:学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组织学生、教师和学校积极申报市长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