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单位:依据《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余政发〔2024〕16号)和《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余姚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知识产权与质量品牌标准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余市监联发〔2023〕6号)要求,现我局启动2024年度质量品牌标准类奖励补助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和奖励内容1.申报对象:符合《<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知识产权与质量品牌标准政策实施细则》,且当年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新增违建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企业单位,均可申报,2.申报内容:余姚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质量品牌提升项目及服务平台,“品字标”品牌(含“浙江制造”“丽水山耕”“浙江农产”“浙江服务”),各类标准制定,有关标准化项目及奖项,二、申报要求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2月18日,2.申报材料:申报表(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或主体登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均一式两份,3.报送地址: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余姚市南雷南路301号)质量与标准计量科(501办公室),附件:1.余姚市质量品牌标准奖励补助申报表.docx2.《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知识产权与质量品牌标准政策实施细则.pdf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