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76号)和《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实施2025年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项目示范片调查摸底的通知》(南农〔2024〕399号)文件精神,我局对各乡镇组织申报的相关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进行审核,经研究,推荐南安市新色家庭农林场等78家主体实施2025年商品机肥示范推广项目示范片(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2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南安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服务中心或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反映,联系电话: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服务中心0595-86385979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595-86388101传真:0595-86375480附件:南安市实施2025年商品机肥示范推广项目示范片名单南安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