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大亚湾开发区加快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惠湾管函〔2023〕25号),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组织企业申报、部门核定、专家评审等环节,现将2023年生产性服务业务外包奖励资金拟安排计划的公示(详见附件),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大亚湾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地址:惠州市大亚湾区管委会二楼(D208室工业经济组)邮编:516081电话:工业经济组:5562313,邮箱:dywgmjgyk@dayawan.gov.cn附件:2023年大亚湾开发区生产性服务业务外包奖励资金拟安排计划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和统计局2025年2月8日附件:1.附件:2023年大亚湾开发区生产性服务业务外包奖励资金拟安排计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