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连高校科研院所、各区市县(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科技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大连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管理办法》(大科发〔2022〕19号)及相关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大连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评估和验收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中期评估和验收范围1.揭榜挂帅技术攻关、重点科技研发计划、科技创新基金项目,2.按照相关管理办法、项目合同书达到中期评估、验收时限的项目,于2025年3月5日前通过“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https://kjxm.kjj.dl.gov.cn/)点击“中期检查-中期检查申报”或“验收项目-验收项目申报”填报项目中期评估阶段性进展报告或报送项目结题验收相关材料(根据项目实际进行选择),归口管理部门也需出具中期评估意见推荐函及项目清单),2023年及以后立项的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验收时需项目单位自行聘请事务所开展审计并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对参加验收的揭榜挂帅技术攻关项目开展技术就绪度指标自评价,在项目系统中根据本项目领域选择“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2025年结题验收(一般硬件/软件/医药/农业)”中一个领域表单填报验收材料,对本领域技术就绪度自评价表进行自评打分并列出证明材料名称,(一)参加中期评估的项目需提交《大连市科技计划项目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模板附后),(二)参加验收的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模板附后):1.项目验收申请书,3.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按模板编写后在系统中以附件形式上传),文字部分按模板编写后在系统中以附件形式上传),技术就绪度自评证明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