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21〕73号)和《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人社部发〔2024〕37号)部署,推动我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规范有序实施,根据《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人社厅发〔2021〕71号)和《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南京大学等35家单位入选为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第三批培训机构,一、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行业主管(业务指导)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对加快数字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助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重要作用,积极落实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的要求,加强对推荐入选的培训机构的管理与监督,指导培训机构规范培训和评价行为,各培训机构应按照《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开展与项目有关的培训和评价活动应主动接受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三、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中的培训项目和培训机构纳入本地区职业技能培训“两目录一系统”进行监管,对符合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中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申报条件的企业职工及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四、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行业主管(业务指导)部门要加大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的宣传力度,联系方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电话:025-83236099),附件: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第三批培训机构入选单位名单.pdf江苏省人才继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2024年12月31日关闭本页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