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25〕16号根据《深圳市打造一流质量品牌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3〕3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品牌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3〕2号)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20〕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深圳市质量品牌领域专项资金(计量认证方向)扶持事项拟资助项目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请注明联系方式与通讯地址),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不接受打印署名),我局按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密,为保证项目资助客观、公平、公正,凡匿名提出的异议,我局将不予受理,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计量和认证处邮编:518040,联系人:黄女士特此通告,附件:2023年度深圳市质量品牌领域专项资金(计量认证方向)扶持事项拟资助项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