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136号)、《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告》等文件要求,现将审核通过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7日—2025年2月12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发放名单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0554-8626057附件:2024年凤台县第十一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名单.xlsx凤台县就业服务管理中心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