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彭泽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中央财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乡镇积极组织和指导各村申报,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等部门对申报村集体资格条件和建设内容进行了审核,决定2025年中央衔接资金200万拟扶持发展太平关乡古楼村、浩山乡盘古村、马当镇和团村、龙城镇土桥村等4个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现将拟扶持对象名单和建设内容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欢迎广大群众对结果进行监督,对其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彭泽县农业农村局进行质疑,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代淋慧;电话:0792-5667400,附件:2025年中央财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拟扶持对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