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财社〔2022〕5号荔城区卫生健康局: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卫生健康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闽财社指〔2021〕74号)文件要求,现下达2022年卫生健康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第一批)1735万元(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下达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用于计划生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保障和卫技人员奖励补助项目(具体项目、金额和科目见附件),按程序拨付使用,二、本文所涉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另行下达,三、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卫生健康工作顺利开展,项目资金中涉及政府采购的,要严格按政府采购相关程序执行,附件:下达2022年卫生健康专项资金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分配表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2022年1月10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2022年卫生健康专项资金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分配表单位:万元单位小计计划生育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卫生院人员经费保障和卫技人员奖励列2100799科目列2100399科目列2100399科目荔城区卫生健康局1735990381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