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文件精神,我市已组织编制完成《平湖市中心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现将规划主要内容公布如下:一、规划范围平湖市中心城区范围包括当湖街道、钟埭街道、曹桥街道和林埭镇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城镇建设用地集中分布区及其相关控制区域,中心城区控制范围包括当湖街道、钟埭街道、曹桥街道和林埭镇行政辖区全部范围,二、规划期限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四、落实主体功能区定位落实传导上位规划对街道、镇的主体功能定位要求,六、国土空间总体格局中心城区作为市域核心城镇承载空间,合理布局城乡建设用地和基础设施建设空间,中心城区国土空间共划分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其他保护利用区几类用途分区,八、支撑保障体系和国土空间安全提升完善中心城区公共服务品质,建设绿色完善基础设施体系,九、生态景观和历史文化彰显中心城区城市特色景观风貌,加强历史文化保护,构建完善的空间展示体系,发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