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和镇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具体见《拟征收土地地类情况表》拟征收土地地类情况表面积:公顷项目坐落位置总面积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耕地山南城市交通驿站大型货运停车场项目田家庵区三和镇西瓦村7.35787.01392.82500.34390三、补偿方式与标准(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3〕62号)执行,其中:征收建设用地(含宅基地)采用宗地评估方式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评估结果为:三和镇西瓦村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土地补偿费标准为61900元/亩、安置补助费为70000元/亩,本次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按照《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淮府〔2020〕81号)执行,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农村村民住宅按照《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淮府〔2021〕79号)执行,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本次征收土地的安置对象根据《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等规定确定,六、其他事项(一)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三和镇人民政府、西瓦村村委会、圩里村民小组、沟西村民小组、西场村民小组范围内,将组织办理补偿登记及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等事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不能亲自办理补偿登记的,(三)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异议的,(四)如过半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六)三和镇人民政府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组织开展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