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海宁市打造高质量化工产业集群,科学推动园区绿色低碳与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新材料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化工园区评价认定管理办法>》(浙经信材料〔2024〕192号)等文件要求,特编制《关于海宁市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24~2035年)》、《海宁经济开发区(尖山)化工新材料园区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24~2035年)》,现将两个规划向社会公示,有关事宜公示如下:公示时间:2025年1月27日-2025年2月11日,本次规划时限:2024年-2035年,公示单位: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示电话:0573-87288725规划文本详见附件,附件:海宁市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24年24.12.28(修正稿-装订).doc海宁市尖山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4.12.28(修正稿-装订稿).doc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