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编制《浙江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2年版)》(简称《2022年版指导目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录征集范围(一)围绕《浙江省新材料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关于印发新材料产品四张清单的通知》(浙新材联办〔2019〕1号)提出的新材料重点领域,目录推荐应结合我省优势领域和未来发展的重点方向,(二)推荐纳入《2022年版指导目录》的新材料应在品种、规格、性能或技术参数等有重大突破,(三)推荐的目录产品应是已完成产业化开发建设,尚处于市场验证或初期应用阶段的新材料产品,优先考虑突破“卡脖子”技术、实现国产替代等在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新材料产品,二、目录填报要求(一)推荐的《2022年版指导目录》产品,可以是对原目录产品的指标修订或产品替代,并说明对应原目录产品序号及修订或替代理由,推荐的目录产品可以是自材料开始一体化生产的元件、器件和部件,(二)推荐的目录产品名称、性能指标、应用领域表述应精准,性能指标应为体现材料特异性的关键核心量化指标,三、相关工作要求请各相关企业参照原目录内容(附件2)积极申报,并填写《2022年版浙江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征集表》(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