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修改背景《清水河县城关镇中心城区及县域重点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现行控规”),在指导和引领清水河城区城市发展、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以及促进清水河城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以及保障全县重点项目落地等方面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都对清水河县中心城区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及建设需求对《清水河县城关镇中心城区及县域重点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进行修改,规划建设用地面积9.52平方公里,报告拟对现行控规中心城区局部地块进行修改,3、修改内容A4单元修改依据《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对中心城区各类用地范围做出的调整更新,容积率≤1.8、建筑密度≤28%、绿地率≥30%、建筑限高≤30米,容积率≤1.8、建筑密度≤28%、绿地率≥30%、建筑限高≤30米,F4单元修改依据《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对中心城区各类用地范围做出的调整更新和清水河县2025年重点项目建设安排,详情如下:修改前:F4-04地块:物流仓储用地(W),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0米,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0米,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容积率≤0.8、建筑密度≤30%、绿地率≥15%、建筑限高≤24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