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项目结题验收工作,二、结题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结题验收材料书籍式装订成册,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自评表、财务验收申报汇总表、经费决算表(须同时提供项目及其下设子课题经费决算表)、结余经费使用计划表(须同时提供项目及其下设子课题结余经费使用计划表),(二)项目(课题)经费决算表需同时附项目(课题)依托单位财务部门盖章的专项经费开支明细账,(四)项目任务书复印件,须由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结题财务审计后出具,四、项目验收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项目结题通过后,于结题评审会后15个工作日提交项目验收材料,请各项目组收到通知后认真制定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计划,(二)请于2025年2月13日18:00前提交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项目结题前须完成课题经费审计等工作,(三)上述材料均须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项目结题材料纸质版请于2025年3月5日前提交至内蒙古研究院办公室,请提供光盘一份,(四)工程院经费支持的项目结题材料中综合绩效评价自评表、项目结题财务验收申报汇总表和咨询项目(课题)经费决算表须通过系统填写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