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5年天津市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6号)要求,市人社局决定在全市开展2025年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综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范围本次评估范围为2022年1月1日前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分站)(以下简称设站单位),2.组织本单位在站和出站不满6个月(截至2025年3月20日)的博士后人员凭办理进站手续时使用的用户名、密码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3.组织本单位博士后合作导师登录中国博士后网首页“博士后工作评估”专项入口(合作导师登录账号由设站单位统一分配),市人社局将根据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参评设站单位进行实地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参评设站单位博士后平台建设情况、博士后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博士后政策规定执行情况以及博士后制度效能发挥情况等,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通过“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采集博士后招收情况、博士后科研项目情况、博士后科研成果情况以及博士后人员、合作导师调查问卷,查证数据将在5月12日—5月30日通过市人社局反馈至设站单位进行核对,市人社局根据设站单位评估数据反馈情况和平时开展工作情况,客观、公正评价参评单位博士后工作情况,(三)数据统计与评定阶段(6月21日—8月31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汇总、处理评估数据,请参评设站单位组织好本单位博士后人员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站期间成果”的补充填写工作,联系人: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天津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郭泓伯联系电话:83218124附件:1.博士后工作评价汇总表(设站单位)2.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指标(2025年度)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评估指标(2025年度)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