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市[2014]159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行政许可程序,红河江合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资质已通过审查,现予公示,核准建筑业企业名单序号企业名称申请类型申请内容审查意见1红河江合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新办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同意如对公示的企业有异议的,请及时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附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公示期满后(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企业按州住建局的通告自行在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打印电子资质证书,举报电话:0873-3736428、3730777地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10室邮编:661199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