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5年山东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你们,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2025年1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2025年山东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二)在《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财政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商字〔2024〕38号)基础上,可纳入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范围,申请人相应报废的旧车和所购买的新车应符合《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有关要求,申请人购置同一辆新乘用车(以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准)不得重复申请享受国家汽车报废更新或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二、补贴申报流程(一)补贴申报入口拟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企业名单见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报废更新”小程序),三、补贴审核及发放流程(一)各市商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各市商务部门、财政部门于2026年1月22日前将2025年度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报送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三)各市商务部门可会同财政部门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信息审核及补贴发放工作,四、监督管理要求(一)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及商务部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按职责分工指导各市相关部门对汽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三)各市商务部门负责对补贴申请信息审核进行监管,各市公安、工业和信息化、税务等部门按职责做好旧车注销登记、新车注册登记、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管理和信息统计上报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