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乡村旅游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DB45/T900-2013)和《广西乡村旅游质量等级评定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标准,按照评定工作程序,经业主自愿申报、有关县(市、区)文旅部门初评和推荐、南宁市文化旅游质量等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定审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现认定江南区风之谷自然营地为广西三星级乡村旅游区,希望江南区文广体旅局加强属地管理,继续指导获得认定的乡村旅游区管理单位强化硬件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文明旅游形象,为南宁市旅游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