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汕尾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本次优先认定规上工业企业申报的企业研发中心,建立知识产权管理、科研经费管理、研发人员激励等管理制度,二、申报材料1.汕尾市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申请书,5.管理制度(包括知识产权管理、科研经费管理、研发人员激励等管理制度),8.政府部门立项研发项目或企业自立研发项目等研究开发活动材料,首次申报的单位须登录“汕尾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sw/login)”注册,选择相应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汕尾高新区,各申报单位通过“汕尾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申报材料,经县(市、区)、汕尾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后完成系统申报,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交属地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各县(市、区)、汕尾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要积极发动规上工业企业申报,申报单位报送纸质材料到受理地点受理时,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17时(3个工作日),附件:1.汕尾市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申请书2.全市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工作咨询电话汕尾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