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试点办法》(粤发改投资〔2011〕1057号)《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2021年修订)《光明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深光府办〔2024〕16号)有关规定,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对2024年度第四批审批项目(共8个项目)进行公示,一、公示项目名单(一)桂语兰庭保障性住房回购项目(二)田寮石场边坡完善工程(三)李松蓢炮台路(蓢润路-河堤路)市政工程(四)新羌河分洪工程(五)新美一村(二期)拆迁安置房项目(六)[光明北地区]法定图则03-16地块拆迁安置房项目(七)公共机构供水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八)13号线二期(北延)绿化恢复项目二、公示期限本公示发布时间从2025年1月26日起到2025年2月14日止,欢迎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联系方式见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