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企业、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全国技术贸易创新实践案例的函》(商办服贸函〔2025〕1号)有关要求,现向园区内各企业、机构征集技术贸易实践案例上报商务部,力争我市技术贸易实践案例在全国借鉴推广,一、案例要求(一)申报主体申报主体应为从事技术贸易的企业、机构等法人,在服务国家战略方面有突出作为,在技术进出口领域有丰富实践,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行为,(二)申报条件申报案例应聚焦绿色低碳、减贫减灾、数字经济等领域的创新模式和实践成果,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真实并具有推广价值,(三)申报材料申报主体按照要求填写《全国技术贸易创新实践案例征集申报表》(附件1),案例材料应包括案例简述、主要做法、实践成效、下一步工作思路等内容,二、报送要求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梳理本单位技术贸易领域的先进做法和创新经验,填写《全国技术贸易创新实践案例征集申报表》,联系人:王迅88142801杨秀峰84778737联系邮箱:13052770370@163.com附件:全国技术贸易创新实践案例征集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