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奖励标准对各地工信部门举办的参与企业30家以上(其中采购商不少于10家)、成交(含意向)金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开拓市场活动,其中对一季度举办的开拓市场活动按70%给予奖励,各地工信部门拟申报奖励资金的开拓市场活动,举办前需向市工信局提交相关申报材料,活动结束后举办单位应将相关资金申报材料(一式3份)提交至市工信局,由市工信局进行资金审核并汇总报省工信厅消费品工业处,各地工信部门应在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2025年X季度奖励资金申报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市工信局,市工信局于每季度末将本季度2025年X季度奖励资金申报汇总表报送至省工信厅,四、申报材料活动举办部门应向市工信局提交以下材料:(一)活动举办前1.申请报告,五、其他事项(一)开拓市场资金专项用于奖励各地工信部门牵头举办的各类工业品开拓市场活动,省工信厅将对各地省级开拓市场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二)奖励资金申报单位应为各地工信部门,活动实际举办情况应与活动前申报情况相符,于每月25日前将开拓市场情况表(附件5)报送至市工信局,六、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少翀电话:2305377邮箱:zzjxwqgk@163.com附件:1.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开拓市场活动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消费〔2025〕13号)2.2025年X季度奖励资金申报汇总表3.采购签约订单汇总表4.2025年开拓市场活动计划表5.2025年开拓市场情况表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1月24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开拓市场活动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盖章版).pdf附件2省级开拓市场奖励资金申请表.xls附件3采购签约订单汇总表.xls附件42025年开拓市场活动计划表.xls附件52025年开拓市场情况表.xls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