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能源局面向社会征集能源行业安全专家,通知如下:一、专家职责(一)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建议、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及技术支持,对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能源局业务处室或领导决策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二、专家选聘(一)根据能源安全工作需要,专家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安全风险防范类、应急救援与灾害评估类、能源相关行业领域的高级及以上职称或从事所在领域具有较高的技术和业务水平,(二)专家申报需向省能源局相关处室提交以下材料:1.《吉林省能源行业安全专家申请(推荐)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退休人员申报表需原工作单位盖章),3.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2.自觉接受省能源局管理,4.自觉为能源行业安全工作献言献策,提出工作意见或建议,1.连续两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专家活动特别是突发事件处置的,2.工作中不负责任,擅自以专家名义从事不正当活动的,4.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