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补助资金(生均定额奖补)资金的通知长财教指〔2024〕2138号各有关单位:为提高预算完整性,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吉发〔2014〕22号)、《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吉办发〔2021〕37号)、《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教〔2020〕357号)精神,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全省2025年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补助资金(生均定额奖补)的通知》(吉财教〔2024〕1107号),现提前下达2025年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补助资金1246万元,专项用于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定额奖补,教育部门中职学校列“205O302中等职业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O302中等职业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O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及奖补政策财政、教育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提出的:“各地公办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原则上不低于3000元(含免学费补助),省财政对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达标的市县给予奖补,省财政将持续关注各地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建立和生均经费水平增长情况,要严格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教〔2020〕357号)相关规定执行,附件: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补助资金(生均定额奖补)资金分配表长春市财政局2024年12月31日文档附件:2138教指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