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静宁县2025年迎新春年货节活动安排,现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发放“年货市场”专项促销电子消费券,具体事宜公告如下:活动说明活动时间1、领券时间:2025年1月23日20:00至1月28日24:00,3、使用时间:2025年1月23日22:00至2025年1月28日24:00,电子消费券有效期为5天,有效期内未使用的消费券将自动失效,活动细则1、消费券发放范围:微信实名认证的静宁县居民及来静人员,2、消费券使用范围:静宁县年货市场(东城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内参与活动商家(详见活动参与商家名单),3、消费券发放类别及数量:本轮共发放电子消费券20万元,其中:面值5元券4000张-满20元可用,面值10元券6000张-满50元可用,面值20元券6000张-满100元可用,电子券有效期以活动时间为准,过期未使用的消费券作废,静宁县商务局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