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南京江北新区青年大学生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报操作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5年南京江北新区青年大学生“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首次在南京市域范围内注册、落户江北新区运营纳税的大学生创业实体,二、补贴标准(一)租用经营场地1.在经认定的创业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在新区实际运营一年以上且正常纳税,可申请每年不超过3万元的租金补贴,2.在经认定的创业载体内租用经营场地申报实体在经相关部门认定载体内创业的,三、申报条件(一)申报实体为首次在南京市域范围内注册且落户江北新区运营纳税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二)申报实体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申报时须满足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的毕业生条件(按自然年算),(三)申报实体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须全职创业(补贴期内不得在申报实体外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首次申报时间须在创业实体实际运营满一年后(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计算)的六个月内,(二)提交材料1.《江北新区青年大学生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请表》,5.申报实体场地租赁合同、租金发票和场地产权信息原件及复印件,取消当年创业场地租金补贴资格:1.实际经营地址与所申请的场地租赁地址不符的,3.申报实体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或补贴期内在申报实体外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符合南京市创业场地租金补贴要求的,025-88020967附件:江北新区青年大学生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请表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月21日分享到-微信X【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