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通知要求,现就2025年度国家级水稻科技支撑大面积单产提升试验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认定的试验示范基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托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为试验基地提供建设经费、运行经费等必要的条件和政策支持,依托单位是试验示范基地的建设主体,负责做好人才队伍、试验场所、经费使用等运行管理与条件保障工作,支撑好试验示范基地的建设发展,试验示范基地原则上依托一个法人单位牵头建设,(二)开展农业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工作(主要为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重大引领性技术)2年以上,(三)具有试验示范必需的固定场所(场所集中且自申请之日起具有10年以上经营权),配套设施设备能够满足本行业试验示范的需要,有具备组织制定先进农业技术熟化验证、技术集成、示范推广的固定团队,积极与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等开展合作服务,三、基地评审认定按照《农业农村部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要求,市农业农村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评审,四、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月27日下午4:30分联系人:榆树市农业农村局科技科史恩龙17678341928附件:《科技支撑大面积单产提升试验示范基地申报书》榆树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1月24日编辑:王鑫复审:范晓光终审:樊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