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二)监测分析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运行态势,统筹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重大项目跟踪服务工作,(三)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智能终端、高端装备和仪器等重点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系统研究辖区工业龙头企业、产业链重点企业发展情况,分析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四)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全区软件、信息服务业等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五)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财政政策,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各项财政专项资金和经费的总体计划工作,指导和促进辖区农业、畜牧业发展,(七)制订和组织实施辖区企业服务计划和政策措施,负责辖区企业服务工作,跟踪服务重点产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