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二、加强基础研究(三)支持省市自然科学联合基金项目,即市财政给予每个立项的省市自然科学联合基金项目2万元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三、打造科技创新平台(四)支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类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五)支持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平台建设,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经费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六)支持创新创业服务类平台建设,对新认定、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省创新创业大赛(科技类)优胜奖及以上奖项的企业组项目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后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十)鼓励申报省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六、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十一)对技术交易予以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七、深化科技金融支持(十三)推进科技金融改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永州监管分局)(十四)对科技型企业投保科技保险予以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十六)支持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对纳入永州市企业科技创新创业团队支持计划的创新创业团队给予10万元经费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二十)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