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制定了《黄山传统名茶专用标识管理办法》,黄山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1月21日黄山传统名茶专用标识管理办法第一条为维护黄山传统名茶的品牌影响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黄山市传统名茶保护条例》,本办法所称的黄山传统名茶专用标识,第四条市、县(区)农业农村管理部门负责黄山传统名茶专用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黄山传统名茶专用标识由防伪和溯源两部分组成,防伪部分为黄山传统名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祁门红茶可使用集体商标),溯源码信息包含标题(黄山传统名茶专用标识)、茶类名称(黄山毛峰、祁门红茶、太平猴魁)、等级、品牌名称、鲜叶采摘、茶叶加工、质检报告等,注册人负责黄山传统名茶专用标识的印制、审核、发放等工作,第七条加贴黄山传统名茶专用标识的产品产地应符合所规定的地域范围,第十条县(区)农业农村管理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第十二条黄山传统名茶专用标识使用人(或集体成员)应当加强品牌建设,第十三条黄山传统名茶专用标识的使用规则按照《黄山市传统名茶保护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执行,第十四条县(区)农业农村管理部门应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专用标识使用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此件公开发布)黄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黄山传统名茶专用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黄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黄山传统名茶专用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