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支持范围、内容、标准、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及程序等,附件: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现代商贸流通试点城市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天津市河东区商务局2025年1月17日附件: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现代商贸流通试点城市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对新建或提升改造门店网点、前置仓工程建设和购置相关设施设备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40%的补助,上述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40%的补助,以及货物装卸、堆放、停车场地等平急转换通用设施所涉及的相关工程建设、设施设备购置等费用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40%的补助,对新建或提升改造仓储设施工程建设费用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购置(含装卸转运等)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50%的补助,对新建或改造提升工程费及购置相关设施设备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50%的补助,在县域范围内新建或提升改造门店、网点进行统一装饰和购置配套设施设备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50%的补助,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寄递物流集散中心新建或改造提升工程及购置设施设备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50%的补助,对新建和改造提升工程及购置设施设备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50%的补助,对新建或改造提升中央厨房及购置相关设施设备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50%的补助,对平台建设投入的硬件费用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40%的补助,以及购置自动仓储设备、自动分拣加工设备、物流机器人、智能叉车、电子标签相关配套设备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40%的补助,对新建或改扩建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工程费用和购置设备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40%的补助,(单个企业不超过4000万元)三、项目申报材料(相关电子版可到https://shangwuju.tj.gov.cn/“政务公开”-“商务政策”下查询下载)(一)项目资金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