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应县财政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第三方验收方案(试行)》(宝委农〔2016〕38号)文件要求,我局委托扬州润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2024年财政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第二批申请验收项目,于2025年1月13日起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资金审计,对照项目验收评分细则等,逐项量化评分,并出具了验收报告,现将验收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21-26日,1宝应县大地飞鹰蛋鸡产销专业合作社100分2宝应县柳堡镇联丰水稻机插秧专业合作社100分3宝应县金鑫粮食烘干专业合作社100分4宝应县共赢农机专业合作社100分5宝应县顺林家庭农场100分6宝应县晓英果业家庭农场100分7宝应县义高家庭农场100分8宝应县夏集镇郭保中粮食种植家庭农场100分9宝应县芦苇荡水产养殖家庭农场100分10宝应县如宽家庭农场100分11宝应县爱定家庭农场100分12宝应县家甲家庭农场100分13宝应县盛瑞粮食种植家庭农场100分14宝应县立泉家庭农场100分15宝应县丰之产家庭农场100分16宝应县正松粮食种植家庭农场100分17宝应县兴鹏家庭农场100分18宝应县超越水产养殖家庭农场100分19宝应县如可家庭农场100分20宝应县昌隆家庭农场96分联系电话:0514-88280636宝应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1月21日【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