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共建院士专家工作站、科学家(专家)工作站、重点实验室、企业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创新平台,按照研发投入年增量的5%给予科技经费支持,按照研发投入年增量的10%给予科技经费支持,对新引进的有研发投入、研发成果、研发机构的企业给予科技经费支持,对新认定的科技领军企业给予10万元的科技经费支持,对新纳入重点监测的科技服务业企业给予1.5万元科技经费支持,连续3年每年给予不低于250万元科技经费支持,连续3年每年给予不低于150万元科技经费支持,支持民营企业牵头承担科技创新任务、建设一批科技创新平台,对引进落地和新建的研发基础好、科技含量高、产业化前景好的企业和项目给予科技经费支持,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科技经费支持,每个应用场景项目给予不低于100万元科技经费支持,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科技经费支持,对可带动农业技术显著提升的项目、成果等给予科技经费支持,推动县属重点产业领域企业、我县招商引资引进企业形成一批标志性科技创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