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25年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由符合《南宁市农业农村局主责2025年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须知》(附件2)条件的有关单位,按照《南宁市农业农村局主责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2025年申报指南》(附件1)所列的项目方向进行申报,企业申报需经过注册地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科技管理部门推荐,市直单位申报由其主管部门审核推荐,需经过申报单位科技处审核推荐,视为申报下一年度(2026年)南宁市农业农村局主责南宁市科技计划项目,三、申报受理方式(一)申报方式南宁市农业农村局主责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采用电子邮箱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二)受理方式南宁市农业农村局主责2025年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电子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形式申报,请项目申报单位,请申报单位认真填报项目预期成果及直接经济效益,各推荐单位(独立法人单位)只能推荐1个项目进行申报,详情请查看《南宁市农业农村局主责2025年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须知》(附件2),四、注意事项南宁市农业农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科技项目申报工作,附件:1.南宁市农业农村局主责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2025年申报指南2.南宁市农业农村局主责2025年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须知3.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书(农业农村领域)南宁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