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科技研发投入与创新能力建设资金补助办法(试行)》的通知筑经开管〔2018〕8号(此文件已于2020年01月01日宣布废止)经开区各相关单位:《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科技研发投入与创新能力建设资金补助办法(试行)》于2018年1月23日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2018年2月2日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科技研发投入与创新能力建设资金补助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快经开区企业产业发展,根据《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特修订《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科技研发投入与创新能力建设资金补助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补助办法》)如下:一、资金使用原则资金使用遵循公开公正、专款专用、总额控制、突出重点、注重效益、企业投入为主、管委会适度补助的原则,二、资金来源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研发资金三、补助条件和方式(一)补助条件:在经开区工商注册并照章纳税的国有及民营企业,(二)补助方式及额度:1.当年度获取国家科技财政拨款的科技项目,2.当年度获取贵州省科技财政拨款的科技项目,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4.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补助,对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次3万元的补助,分别一次性予以20万元或10万元的补助,以上单家企业当年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60万元,(二)产业发展局科技创新处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相关企业到产业发展局科技创新处办理资金拨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