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各相关企业:根据《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开展佛山市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提升服务贸易公共服务能力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申报指南(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材料一式一份,设有封面和目录,材料按目录顺序装订,需编写页码,目录及页码与所附材料对应准确,并在申报材料侧边标注企业名称,二、申报材料的封面、平台建设运营情况报告需盖公章,整本材料加盖骑缝章,三、需同时提供已加盖公章的纸质件的PDF电子扫描版,电子版文件以“公司名称-材料标题”命名,四、项目申报单位务必于2月7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外资管理股,附件:佛山市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提升服务贸易公共服务能力事项)申报指南.wps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