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企业向非关联的创新载体购买科技创新活动所需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查新、测试分析、产品设计、技术培训等形式科技服务,出现创新券申领或者创新券使用服务栏目,第一步〔实名注册〕点击创新券功能导航→实名注册,也可以点击左侧菜单栏中创新券申领→实名注册,就可以申领创新券额度,点击功能导航中的“额度申领”或左侧菜单栏中创新券申领→申领额度,第三步〔技术合同登记〕企业与相关载体签订技术合同后,具体信息可添加“技术合同登记”微信公众号了解,登记备案取得登记编号和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后方可申请使用创新券,上传经备案的合同、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发票、付款凭证的原件和服务结果(检测报告、查新报告和项目结题-合同约定内容完成情况(双方签字盖章)),请申报企业于2025年12月31日前报送创新券兑现申请表、技术合同、发票、银行付款凭证、服务结果凭证、技术合同登记证明等一式一份至我局,第六步〔材料审核〕我局将于每年第一季度对上年度提交申请的创新券进行审核,三、材料清单1.《创新券兑现申请表》原件一份2.技术合同原件一份(技术合同登记版)3.发票复印件、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各一份4.服务结果凭证原件件一份(如检验检测报告、查新报告、项目结题报告—合同约定内容完成情况(双方签字盖章)等)5.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原件一份四、政策支持对当年度技术合同额累计10万元以上的科技企业(买方),给予不超过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金额30%补助,根据年度财政专项预算及技术合同总金额确定补助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