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县财农追指〔2024〕152号、长财预〔2023〕189号、长财预〔2023〕190号、长财预〔2024〕127号、长财预〔2024〕195号、长财预〔2024〕199号、长财预〔2024〕239号、长财农指〔2024〕135号、长财农指〔2024〕149号、长财农指〔2024〕168号等文件精神和各单位实际承担项目情况,现将长沙县2023年国家粮食抽样调查点实施主体补助资金135万元、2024年集中育秧设施建设(第一批)补贴资金1233.9706万元、2024年粮食生产“四高”试验示范专项资金50万元、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资金563.115835万元、2024年科学施肥与化肥减量增效项目资金35万元、2023年中央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资金71.24372万元、2024年中央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130万元、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救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十二批)100万元、2024年省级现代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20万元,共计2338.330155万元安排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或致电形式向长沙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和长沙县财政局反映,长沙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731-84010740长沙县财政局电话:0731-84011710附件:1.长沙县2023年国家粮食抽样调查点实施主体补助资金安排公示2.长沙县2024年集中育秧设施建设(第一批)补贴资金安排公示3.长沙县2024年粮食生产“四高”试验示范专项资金安排公示4.长沙县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资金安排公示5.长沙县2024年科学施肥与化肥减量增效项目资金安排公示5-1.全国农户施肥信息监测户汇总表6.长沙县2023年中央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资金安排公示7.长沙县2024年中央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安排公示8.长沙县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救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十二批)安排公示9.长沙县2024年省级现代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公示长沙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