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人民政府2025年1月14日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推动第三产业提质升级扶持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我镇第三产业企业提质升级,第三条通过企业培育扶持奖励专项用于南山镇第三产业企业扶持奖励,第二章扶持范围第四条本办法扶持对象为在南山镇内注册登记为独立法人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中的第三产业企业,第三产业企业限额以上标准:(一)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二)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三)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第三章扶持标准第五条对新入库第三产业企业给予3万元资金奖励,第四章奖励扶持申请第六条符合本办法规定、申请扶持奖励的新入库第三产业企业,第七条符合本办法规定、申请扶持奖励的新入库第三产业企业,企业向镇经发办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镇经发办对申报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镇经发办拟定给予财政扶持奖励的企业名单和奖励金额,又符合南山镇其他奖励扶持政策的,并从当年起连续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扶持资金,本办法由镇经发办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