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勇等三名参保人员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公示根据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川人社办发〔2015〕158号文件切实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工作的通知》(遂人社办发〔2015〕297号)、遂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贯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遂社险〔2015〕60号)规定,经初步审核,拟办理下列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业务,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期间对申请人情况有异议的,请向遂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稽核科(联系电话:0825-5866332)反映,公示时间: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1月25日,共5天,附件:申请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名单遂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稽核科2025年1月21日附件申请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名单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补缴原因备注1肖燕梅510702********1000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主动整改2廖波510902********9501市生态环境局单位主动整改3唐勇510902********9152遂宁富临运业有限公司单位主动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