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根据《泸州市财政局泸州市酒业发展促进局关于下达2023年酒业发展专项预算的通知》(泸市财建二〔2023〕139号)文件,下达了我县2023年酒业发展专项资金89万元,尚有可安排资金89万元,一、基本情况(一)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支持方向,专项资金可用于支持酒类企业巩固扩大优质产能、技术改造升级、品牌建设推广、实施高质量发展激励、酒业人才培育等,按照考评年度的社会贡献、发展态势、高质量发展、调整系数等四个方面以不同的资金权重进行考评分配,包括酒类生产企业带动酒业人数,占专项资金总额的30%,分别占专项资金总额的10%、10%、10%,按照项目资金申报要求和支持方向,为2023年酒类企业奖补项目,共需资金89万元,二、资金分配建议根据上述支持内容和补助标准,建议安排四川省泸州市仙泉曲酒厂12.557万元、泸州市大奔往酒业有限公司6.545万元、泸州原窖酒厂股份有限公司5.062万元、泸州羽丰酒业有限责任公司22.843万元、泸州金谷酒业有限公司14.382万元、小糊涂仙酒业(集团)泸州合江有限公司23.279万元、四川泸州市新佳荔酒业有限公司1.815万元、泸州国翁酒厂2.518万元,附件:1.合江县酒业发展专项资金考评实施细则2.合江县2023年酒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建议方案明细表3.《泸州市财政局泸州市酒业发展促进局关于下达2023年酒业发展专项预算的通知》(泸市财建二〔2023〕139号)合江县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2025年1月21日合江县2023年酒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1)(1).xls。